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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国特种设备领域“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示范项目”和“标志性科技创新事件”的通知
2026-06-052

特种设备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展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来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科技创新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勇攀科技高峰,推动特种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于2026年10月底举办的中国特种设备学术年会开幕式上,集中发布展示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示范项目”和“标志性科技创新事件”。现面向全国征集相关素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征集时间范围

2018年至今,我国特种设备领域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示范项目,以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科技创新事件。

02

征集内容要求

(一)重大科技成果

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领域具有重大理论突破、技术创新或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以下特点:

1.创新性:在理论、方法、技术、工艺、装备等方面有重大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2.实用性:在行业内得到广泛应用,解决了行业重大技术难题,产生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影响力:对提升我国特种设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代表性:能够代表“十三五”以来,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科技创新的最高水平。

(二)重点示范项目

已经立项并实施的重要项目,对我国特种设备行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的重大项目。具备以下特点:

1.战略性: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关键问题。

2.规模性:项目投入资金大、应用范围广。

3.带动性:技术水平高,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4.示范性:在产、学、研、用多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三)标志性科技创新事件

对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科技创新布局、行业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的标志性事件。具备以下特点:

1.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相关科技创新工作进入新阶段。

2.行业影响力:在行业内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3.历史价值:对我国特种设备行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4.公众效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宣传价值突出。

03

报送等相关要求

1.请以单位名义统一组织申报,每家单位每类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项。

2.请按照本通知附件中的模板填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将报送材料以“报送类别+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1272384797@qq.com。

3.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

4.入选名单经最终评审确定后,将统一联系申报单位收集相关宣传素材,用于展示及宣传资料编制制作。

04

评选程序

1.项目征集阶段: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形式审查阶段: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2日。

3.组织评选阶段: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31日。

4.宣传制作阶段: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05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苗一弓   康昊源

联系电话:010-59068904   010-59068930

附件:我国特种设备领域“ 重大科技成果”“重点示范项目”和“标志性科技创新事件”报送材料

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代章)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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