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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6-06-261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协会单位会员管理,进一步提升会员的服务质量,我协会修订了《中国特种设备检验会员管理办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会费管理办法》,经2026年5月27日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即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CASEI

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管理与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公开、公平、公正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四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取得政府核准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或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技术研究、装备研发、技术应用、行业管理的单位;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入会后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活动;

(四)承诺遵守协会的相关行业自律与惩戒规定;

(五)个人会员应是本行业相关学科及领域内颇有建树或有 极高声誉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义务:

会员享有《章程》第十条规定的会员权利,履行《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的会员义务。


第三章  会籍


第六条 单位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经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核验相关信息。

(三)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七条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向协会提出申请;

(二)个人会员推荐表,需3家及以上理事单位推荐;

(三)经协会秘书处审核后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四)经批准颁发会员证书。

第八条 批准程序:

(一)申请单位或申请人以书面文件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申请材料;

(二)秘书处审核后,报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

(三)秘书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四)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秘书处向会员颁发会员证书,并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九条 退会:

(一)会员要求退会,需以书面形式报告秘书处,经理事会批准,秘书处将在协会网站上公布会员退会信息。

(二)会员退会将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体资格终止的;

(二)普通会员自愿退会的;

(三)不再符合《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的;

(四)2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

(五)2年不参加协会活动,不正常履行会员义务的;

(六)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单位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协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会员的会员代表。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发生变更的,应在一个月内向协会提交书面报告,履行变更手续。继任会员代表可接任该会员在协会理事会或监事会职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资格相应变更: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会员合并的,原会员资格由存续方或新设方承继;会员合并后,承继理事会或监事会职务超过一个时,承继会员可申请继任其中一个职务,其余职务由理事会决定是否增补、如何增补。

(二)会员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入会资格机构的,原会员资格由分立机构友好协商,由其中一个机构承继,其余机构另行申请加入协会;如分立机构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各分立机构需分别申请加入协会。原会员担任的协会职务随会员资格承继。分立后机构申请加入协会,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 协会建立联络员制度,会员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协会的日常联系。会员变更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的,应及时更新协会会员系统信息,并确认。

第十五条 会员发生下列情形时,应自发生该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函告协会:

(一)变更注册地、主要营业场所;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三)机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撤销;

(四)协会要求或会员认为需要函告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奖励与处分


第十六条 对为特种设备行业发展或协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协会将视情形给予以下奖励:

(一)书面表扬;

(二)公开表彰;

(三)授予荣誉称号;

(四)其他合适形式的奖励。

前款所列的奖励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七条 对会员的奖励,由协会秘书处提出奖励意见,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 会员违反《章程》或自律性规定的,协会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提示、质询,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纪律处分形式:

(一)约谈;

(二)业内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前款所列的纪律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二十条 对会员的纪律处分,由协会日常办事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取证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处分决定可通过协会网站或公开媒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 会员对所受纪律处分有异议的,可向协会申请复议。协会对复议申请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复议期间原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第二十二条 协会实施纪律处分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是对《章程》的补充与说明,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CASEI

会费管理办法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发布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用途

本着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开展业务活动及秘书处办公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会费标准(年度交纳)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理事会员单位:每年4000元;常务理事会员单位:每年6000元;副理事长、理事长单位:每年10000元。

三、交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一)于自然年内交纳当年会费。

(二)协会收到会费后,开具由民政部统一印(建)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四、会费管理

(一)按照收费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

(二)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会员交纳的会费进行管理,合理支出,节约使用。

(三)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

五、其他

依章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无故两年不履行交纳会费义务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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