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将选择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作为首轮调研的对象,拟选定的国家或地区如下表所述:
项目 | 区域 | 重点研究国家或地区 | |
1 | 北美地区 | 美国 | |
2 | 加拿大 | ||
3 | 欧洲 | 欧盟 | 德国、法国、意大利 |
4 | 非欧盟 | 英国 | |
5 | “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 |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 |
6 | 大洋洲 | 澳大利亚、新西兰 | |
7 | 亚洲 | 东盟国家 | 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泰国 |
8 | 东南亚 | 日本、韩国、香港 | |
9 | 南亚 | 印度、巴基斯坦 | |
10 | 中东地区 | 阿联酋、沙特、科威特、卡塔尔 | |
11 | 非洲 | 苏丹、乍得、尼日尔、尼日利亚、南非 | |
12 | 南美洲 | 委内瑞拉、巴西、阿根廷 |
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将针对上述国家或地区,涵盖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特种设备,围绕监管与检验要求环节,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一)法律层面
针对选定的国家或地区(也可根据需要适度调整),梳理政府颁布的监管与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方面的要求。
(二)职责权限
梳理“在役”阶段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和监管的政府部门各自的职责权限。了解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流程。
(三)规程标准
对标国内八大类特种设备,了解国外的检验规程或标准。调研具体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检验类别、检验内容、检验结论、检验周期、检验收费等。
(四)机构人员
了解选定国家或地区从事特种设备检验的机构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授权(认证)要求、检验人员培训及资质要求、保险等。
承担单位
现征集特种设备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监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单位参与本次调研,有意向的承担单位可根据上表分类,选择感兴趣的国家或地区项目参加,每家单位最多可选择4个项目参加。参加单位应确定每个参与项目的具体人员,并在工作安排和调研经费上给予保障。
请于2024年6月7日前,将附件《国外特种设备监管与检验研究课题》报名表反馈给秘书处。
联系方式
杨宇清:
13564099138,
021-32584731,
yangyq@ssei.cn;
张婷:
13917554259,
021-32581226,
zhangting@ssei.cn。
对于推荐工作欲进一步了解者,可与我协会秘书处联系
付倞骅 :
010-59068809,
13811677039。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24年5月24日